发现,原来这个团伙是一个家族作案,其触手竟遍布南郡。与过去几年间,南郡各县上百起人口失踪案有关。失踪的多是少年少女,女子被卖到穷乡僻壤,男子甚至有被卖到魏国、楚国去为奴的!
竟然涉及到人口外流!这还了得?于是郡丞在判了那些拐卖者全体死刑的同时,还决定发文书到安陆县,要求将此案办成死案!办成典型,以告诫全郡百姓!
既然郡上也是这么说,心有点软的县丞便无可奈何,他仰天长叹一声后,便让狱掾喜等人抓紧给犯人们定罪。
……
“盲山里里正,身为里吏,知法犯法,包庇里人,与掠卖者暗中往来,带头收买女子,并多次强、奸女子鸢,何论?”
厅堂内,令吏乐负责记录,因为涉案人员太多,他们必须先把每个人的罪名定下来,再送去给县丞宣读。
狱掾喜负责厘定罪犯的刑罚,他虽然将秦律倒背如流,但为了精确不犯错,还是得在堆积成山的律令里找出《盗律》《杂律》来,按照相应的律条判处。
“盲山里里正峰,罪大恶极。按照《盗律》第九条,掠卖人,磔;知人略卖人而与贾,与同罪。其罪当死,再加上强、奸等罪名,当判车裂!其家眷明知里正犯法而不告发,还协助拘禁被卖女子鸢,也当连坐,罚没财产。男子斩趾,为城旦;女子黥面,为隶妾!”
乐连忙记下来,又对着下一个名问道“田典何论?”
“田典未参与买卖人口,罪稍轻,但渎职、包庇之罪不可免。削除爵位,罚没家产,斩趾为城旦,其家人耐为城旦舂!”
至于那个号召里民杀官亡命的里监门,虽然人已经死了,但既然敢喊出这口号,就要做好被挫骨扬灰的准备,他那腐臭的尸骨要挖出来,补上一个车裂之刑,他的家人也全部沦为城旦舂。
在喜接下来的判决里,那几家明知是被掠女子还出钱购买的人家,也纷纷被处以磔刑。残忍虐待了被拐卖女子酝,并把她关到猪圈的兄弟三人,其中一个因弩伤不治而死,剩下两人,又追加了强、奸,贼伤人两项罪名,三罪并罚,混到了一个车裂的待遇。
总的算下来,盲山里有三人被处车裂,十人磔刑。
乐按照喜的判决,用朱笔在简牍上的名册里一口气勾掉了13个人名,不免有些手抖,毕竟轻轻一勾,都是一条人命啊。
他暗暗想道“法不容情,这句话放到狱掾身上真是恰当啊,我可要小心翼翼,此生都不要犯法,以免落到狱掾手里……”
不过,喜还真有网开一面的地方。
除了主动要求离开的四名女子外,那些许多年前也购买了女子的人家,因为被掠女子死活不承认自己是被掠卖的,而免除了一死。
原来,在秦国,案件也具有适用时效,超过十年的案子,官府不再受理。并且,一起刑事案件想要进入诉讼程序,前提是有人告发,若当事人不告发,便不受理,相当于后世的“不告不理”。
所以,那些被掠卖来多年,已经生儿育女的女子只要不表明自己的身份,不主动告发现如今的家人,那就不构成诉讼程序。
喜知道,若是他追查到底,甚至用一用刑,绝对能把陈年旧事统统挖出来,判那些人死罪。
但在犹豫之后,他还是没把律令的网绳延伸扩大。
他是干吏,但并不是个酷吏。
他忠诚地按照律令办案,却也有自己做人的底线。
何况,这并不意味着那些人无罪,此案涉及到整个盲山里的共同犯法,按照秦律的什伍连坐制度,只要是成年男女,有一个算一个,都被连坐问责。
更严重的是,他们还涉嫌攻击官吏,甚至喊出了亡入楚国的口号……这是最致命的一点,事后想想,若他们能按照黑夫建议的,随他自首,也不至于落到这个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