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李明的眼光太差,还是这里的人瞧不上“偷窃”这种低等的活计。
娘炮才偷偷摸摸的,真男人就该去抢劫!
而七次斗殴事件中,其中有两次还是聚众斗殴,双方各有十多个膀大腰圆的壮汉,不分彼此的厮打在一起,极其富有“哲学”气息,场面异常热闹。
李明看的津津有味。
这种事情,若是有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在没有绝对把握的情况下,李明绝对是有多远跑多远的。
但作为吃瓜群众,李明对这种事情还是喜闻乐见的。
反正打架的双方都是混蛋,狗咬狗而已,做个吃瓜群众又有何不可?
“老板,咱们还是走吧!”
向导见到眼前这个大金主总往混乱的地方钻,紧张的额头直冒冷汗。
这可是不法地带,基本就没有法律的存在,作为守法居民的他,对于这种地方一贯是敬而远之的。
但奈何,眼前这位老板给的实在是太多了,让他也不惜铤而走险,带他来这种地方走上一遭。
虽说比较陌生,但不法地带而已,他又不是没来过。
只要避开一些位置,不去招惹一些人,不法地带也不算太危险。
但奈何,眼前这位老板看热闹不嫌事大,专往黑势力多的地方钻。
这要是惹上事,那就麻烦大了。
“没事,我给你加钱。”
“老板哎,这不是加钱不加钱的事,有钱也要有命花才行啊。”
向导一阵焦急,正想再劝劝李明的时候,却听到背后忽然传来嚣张跋扈的声音
“呦,听您这口气,身上似乎挺有钱的啊,要不,借我们爷儿俩点钱花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