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叠子?”
王子安闻言不由一愣,大唐的棉花叫白叠子吗?
这个还真是不记得了。“这个我还真是不记得了,不过你不妨拿来看点让我瞧瞧!”
王子安闻言不由精神一震。
如果在大唐,能穿上一身棉子做成的大袄,小日子也是美滋滋。这个时代倒不是没有取暖的衣服,除了皮草做的大袄之外,还有一种蚕茧丝絮做成的小袄,穿起来丝丝滑滑的,倒也算暖和。
但他就是有些怀念后世裹着棉大衣的那种感觉——厚实,温暖,让人心里莫名地踏实。
“那行,我明天来的时候就给你带过来!”李世民果断的敲定了下次蹭饭的时间。
为自己的机智点赞!
程咬金一拍大手。
“我家也有,明天我也给你送点来!”
也行吧。王子安随意地点了点头,他是看出来了,这老小子就是想来自己这里蹭饭。
不过来就来吧。
你以为你在蹭我啊,其实不知道我也在蹭你。
谁快乐谁知道啊!
目前,他还不能确定自己的超能力到底是怎么来的,是可以逮住一人反复蹭,还是每人只能蹭一次?是谁都可以蹭,还是只能蹭他们俩。
但是跟这两个家伙多来往就对了!
再说,这可是两个大富商呢。
说不得,自己在大唐的第一桶金,就着落在他们俩身上了呢。
出了王子安的院门不远,李世民就忍不住吐槽。“知节,朕怎么不知道你家里还有白叠子啊——”
“你竟然不知道?我们君臣相知多年,早已亲如一人不分彼此,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你家里有了,岂不是等于我家里也有了?”
程咬金振振有词。
李世民诧异地看了他一眼,这老货越发不要脸了。
“爱卿所言有理!看起来,那八百金朕是不用还了”
程咬金:
说得就跟你真想还似的!
“陛下,你说,我们这长安城里啥时候冒出来这么一位人物呢?”
两人习惯性地拌了几句嘴,然后话题不自觉又回到了王子安身上。
“朕让人查过,他确实是长安土生土长的人,除了人长得还算俊朗之外,平日里表现平平无奇。
在县学的表现虽然还算刻苦,但也并无什么出奇之处。唯一做过的一件让人意外的事情,就是半年前,从县学自动请辞。”
李世民说着,眼中不由露出一丝迷茫。
“这么年轻一个人,才华横溢,有不世之才,居住在这么简陋的小院子里,竟然甘之若素,对荣华富贵视若敝履,对朝廷也毫无敬畏之心。这个王子安朕看不透啊”
“陛下莫非怕了?”
程咬金嘿然一笑,目光中闪过一丝狡黠。
“你个老匹夫,也不用激朕。朕岂会怕了他一个毛蛋娃子,不管是他大智若愚,还是心机如海,在朕这里都休想翻出什么花样——你这老货是真想招女婿了?”
程咬金嘿嘿一笑,没有搭话。
若是人品可靠,这个年轻人,还真算是颖儿的良配!
不过,不急,再看看。
闺女的终身大事,不可大意。
李世民和程咬金不知道的是,他在考察王子安的同时,王子安也在考察着他们两个。
在大唐做小生意赚钱当然无所谓,但是要想做大生意,赚大钱,没有一定的后台是不可能的。
这两个人,有能力,有家底,从目前来看为人还算靠谱,最关键的是还跟皇室有那么一点联系,这就很完美。
这样既不用担心对方来头太大,被对方坑的眼圈不剩,也不用担心随便一个什么阿猫阿狗的就敢欺上门来。
若是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