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书卷一初入江湖第八十七章两个傻子大夏龙雀是新得的,无论长短轻重厚薄,都还并不趁手。不经过各种磨炼,如何如臂使指? 赵长河仿佛不知道龙雀示警,马不停蹄,一路飞驰。 一道剑气从右侧骤然袭来。 赵长河身形忽地一矮,镫里藏身,那刺客已经从马上掠过。 一柄阔刀悄无声息地往上立起。 踏雪乌骓在月下飞驰老远,身后才“砰”地一声,掉下两截尸身。 谁说这样的阔刀只能狂扫? 希望抵达剑湖之时,马如腿脚,刀如臂膀。 半个月后。 赵长河坐在溪边喝水喂马,低头看着溪水中自己的倒影。 胡子又拉渣一大圈了,崔家送的武士劲装也已经又有了好几处破口,乌雅黑亮的毛也脏灰灰的,从刚离崔家时带点怒马鲜衣别人还以为是什么公子的味儿,再度彻底沦为草莽。 被自己晃点一圈后,这半个月来的厮杀并不算很频繁,看上去远不如护送崔元央之时那么激烈辛苦。 但这次路远,总战斗次数反倒比那次更多了许多,而且这次怕泄露行踪,不再是上次突围游击的模式,遇到敌人全是杀了,时不时都要以寡敌众还务求不能放跑了人,实在艰难。 这世道真是傻缺,动不动都说“相隔千里”“千里之遥”,没个标准数。实际细算之下,送崔元央回家最多不会超过五百里,这边去剑湖起码两千里以上,都快从河北到江北了,再加上绕了路,更是远得离谱。 还好时间算是宽裕,不然因为这种原因迟到,真特么丢人。 见到韩无病,第一句话必须是:谁他妈告诉你两千里也叫千里的? 这次千里……哦,两千里奔波,顶着一路风雨,顶着围追堵截,只为履行一侗比武约定,不知道外人眼里怎么看,会不会认为这是傻缺,可赵长河自己心中却很是舒服。 提起酒壶坐在溪边喝着酒,心中不自觉地就想起岳红翎,或许也只有她会说一声“该当如此”,而迟迟与央央都还真未必。 还有一个更高兴的是大夏龙雀。 原本被崔文璩处理过,龙雀的杀气不外溢,刀身也遮掩得不再光亮锋锐,有点古锈,看着挺丑的。结果这些天厮杀,龙雀饮血,那锈迹开始暗红,色泽蜿蜒刀身,反倒又凝成了形似朱雀展翅的暗色花纹,从锈迹斑斑的低调感觉又变成了“古拙沧桑”,反正就是怎么都不能容许自己变得难看似的。 赵长河颇有些哭笑不得,倒也没打算再去遮掩。 神器有灵,虽不是生命,也该尊重才是。 这些天的磨合,与龙雀越发亲和了,对刀本身的掌控也越来越熟悉轻巧。 谁都以为这么厚重的一把阔刀必然迟钝,甚至必须双手挥舞,就像当年梦中一样然而…… 赵长河单手提刀,随意往下巴抹去,踏雪乌骓惊恐地瞪大了眼睛。…. 几簇胡须掉落,下巴刮得干干净净,显出秒到毫巅的掌控力。 “磨刀已成,剑湖在望。”赵长河拍拍乌骓的脑袋:“越是靠近,别人越可能堵我,你怕不怕?” 乌骓鼻孔嗤了口气,眼有不屑。 “哈!”赵长河翻身上马:“走,最后一程!” 古剑湖畔。 “叮”!剑尖断折,韩无病捂着肩头伤口,持着断剑微退。 周围无数仇敌围困,他的眼神依然古井无波。 “别人说名字是反的……韩无病,我看你是确实有病。”有人不可思议地问他:“血祭故友,尽斩仇敌,洒然而去,何等风流?我们看见乱世书,试着过来看看 ,根本就没指望你还会在这里,结果这是什么?你居然留在这里不走?你这是在干什么?” 另有人接口笑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