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的时候,任禾坐在车里一边喝着整瓶的矿泉水,一边嚼着压缩饼干。
就在一个小时前,远远追在李坤等人身后的任禾忽然发现定位仪器的屏幕上那个红点的速度已经慢了下来,不像是驱车的速度了,更像是步行。
之前任禾还担心,万一这群人把那一袋子钱给留在车上怎么办,自己不就是去了追踪他们的利器?
但现在他发现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这群人竟然进大漠都把钱随身待在了身上!
任禾看了一眼地图,再往前就是一处小型内陆湖泊,这群人很有可能已经到了牦牛有几率出现的地方。
他看了一眼头顶歹毒的太阳,身周就是壮阔的大漠了。与沙漠不同,这里的地形嶙峋古怪,到了夜晚更像是一座鬼城,虽然不比著名景点魔鬼城的千奇百怪,但也相差不远了。
不过这样也好,更方便任禾隐藏身形,他打开越野车的后备箱,从下面原本是存放备用轮胎的地方拉起一个巨大的箱子,这就是史蒂夫此次卖给他的装备。
这时候,这些玩意都还只是零件呢,等任禾熟练的拼凑起来,一杆狙击,一杆美国制式自动步枪,一把手枪,子弹不计数目,5枚手雷,一身黄色的作战服。
当任禾看到最底下压箱底的东西时还有点犹豫到底要不要带这个玩意……一把六发转轮的榴弹发射器。
史蒂夫这是觉得自己要打仗吗?竟然连这种单兵作战力强大的火力压制武器都给自己弄进来了,不管这群盗猎团伙火力有多么强大,这一发榴弹打出去,还不得给尿都打出来了?
这玩意最大的缺陷是在野战中光是一枚榴弹的重量就有半斤,再加上它的自重,长时间行进是很费体力的。
但是这缺陷在任禾身上根本不存在,他背着这玩意简直屁事都没有。
带不带?带上得了,如果李坤他们手里真的有不少自动步枪的火力,又或者任禾不小心被对方靠近,那这玩意还真能排上用场。
之前李坤觉得自己这边是有枪的,哪怕任禾身手再好,也不可能和枪械抗衡吧?
但是他不知道,当任禾开始在这无人区以步行行进的时候,整个人就化成了一个移动的火力点……
不过任禾觉得还是最好不要出人命的好,自己手上已经沾了不少人命,他虽然想要体验生活,可真的杀人时,每一枪射出去,任禾自己的内心中都难免有些心悸。
这是人类在进入文明时代后一个正常人应该有的正常反应,如果一个人杀掉同类都还没有感觉,那说明他就已经不是人了。
任禾下车的时候犹豫了一下,他蛋疼的看着副驾驶座位上放着的卡通杯……带不带?
这个问题其实比带不带榴弹发射器还要纠结,主要是任禾自己有点过不了自己的心里那关,一个大老爷们用这么一个粉色小熊卡通杯,实在是……
带上吧,在这大漠里不知道要耗费多久时间,一点点蛋疼哪比得上干净水源重要?虽然这无人区的大漠据说能找到不少盐碱水源,自己处理一下就能喝,但还是有出问题的情况的,自己又不是李坤他们这种长年在无人区讨生活的人,对这里一点都不熟悉,不如自己带上水源。
而且这玩意好歹也是自己用一个完美级奖励换来的,不用也不甘心啊。
任禾把卡通杯塞进了作战服,那个强光手电倒是比较好使,一直放在腰间匕首旁边。
他顶着烈日向着仪器上的红点进发,双方之间距离只有5公里了。
过了半个小时,任禾忽然发现红点停了下来,他开始小心翼翼向前慢慢前行,避免对方发现自己的可能。而且也要防备对方万一发现自己在后面跟着,故意在这里埋伏自己。
再往前行进2公里,任禾发现李坤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