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他而言,若能逼迫对方乖乖交出东西,那自然最好。否则一旦开战,狂虎佣兵团就必须灭了霸血佣兵团,一个人都不能留,这么做压力还是有的。不然对方有人跑了,到时去衙门告状,那麻烦就大了。
钟无霸心里盘算起来,一旦开战他们的胜算能有多少。狂虎佣兵团人数占优势,凌傲的实力也确实在他之上。但他们拥有方离,经过20来天的成长,方离的实力不弱他多少,也是队长级的。单对单,大概率能击破除凌傲外的四人。到时抽出手来,再同他一起对付凌傲,胜算就有了。
但是,这么做的风险在于,方离要多久才能配合郝红玉和刘小虞解决那四人,时间一长他可能就死在凌傲的手上了。甚至,以他对凌傲的了解,开战之后凌傲肯定会集结一人,同时对他发起进攻,以求最快速度击败自己。面对两人的进攻,他撑不了很长时间。
想了会,钟无霸转过头来看着方离,说:“方兄弟,如果开战,你有信心嘛?”
“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来荒野就是为了挣钱,钱都没了,我拿什么冲高考,退让是不可能的。”方离眼冒寒光,心中杀意暴起。为了自己,为了父亲和妹妹,他必须成为超凡者。如果狂虎佣兵团敢阻挡在前,那他就杀光对方。
“有你这句话就够了,X他娘的。来荒野以性命相搏,就是为了挣钱。钱都没了,命都白拼了。他们想抢我们,我们就崩了他们的牙口。”
钟无霸明白了方离的想法,也下定了决心,便朝前说:“凌傲,别太猖狂了。我最后劝一句,大路在前,你要是安心离开莲峰镇,我可以当一切都没发生过。不然,我霸血佣兵团也不是泥捏的。”
听到这话,凌傲眼中凶光骤起,小声说:“玛的,敬酒不吃吃罚酒。兄弟们,做了霸血佣兵团。”
四名队员跃跃欲试,钱谁不爱呢,来荒野搏命是为了什么?为了钱。杀凶兽如此,杀人亦是如此。
凌傲说:“虎行,你在队里实力排第三,等下跟我一起对战钟无霸,合二人之力以最快速度击杀他。钟无霸实力最强,也是最有可能跑掉的。”
“明白大哥。”
虎行名叫易虎行,在狂虎佣兵团排行老三,穿着青色软甲,武器是一柄长剑。
“马弗你去对付那那女的。”
“好,大哥,等下我制服那女的后,能不能暂时饶她一命啊。出任务好几天了,都没碰过女的,这邪火憋的厉害。据说霸血佣兵团那女的长得很标致啊,不比之前灵素佣兵团那群婊子差。”马弗一边说着,一边面露邪光。
“随你,别捅娄子就行。”
“放心大哥,办完事,我就嘎了她。”马弗一手持长钩,一手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作为狂虎佣兵团实力排行第二的人,他有充足的信心拿下那女的。
“弗哥,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等下你办完事,也给兄弟我爽爽,等我爽完再杀,嘿嘿。”易虎行阴笑着说。
“没问题,咱兄弟,谁跟谁。”马弗说。
“好了,这些事之后再说。雷亢,你行动敏捷,去对付那个趴在阳台上的狙击手。他位于钟无霸身后偏西50米外的一栋民房上,看到了嘛?”
“看到了,这人交给我了,老大。”雷亢手握一杆墨绿长枪,朝着刘小虞所在地望去。
“嗯。旭聆,那新加入的小子交给你,有没有问题?”
“老大,怎么可能有问题,我虽然在队里实力垫底,但怎么也比那小子强啊,听声音就知道是个年纪不大的愣头青,能有什么作战经验。”
杨旭聆身高1米8,气力高达330斤,穿着淡红软甲,武器是两把钢爪。这钢爪长0.4米,赤红色,每只分列着5只爪子,末端可固定在手腕上。
“好,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