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的光洒下来,孟朗右手握着敌刀跪在战场上,浓重的血腥堵塞了他所有的呼吸,他已经闻不到除了血腥之外的任何味道。在他身旁,横七竖八躺着许多人,有大唐的兵,也有帝国的兵。他的身上,浸满了血,分不清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孟朗,你没事吧?”
一身红衣的红袖,甩掉了黑指甲上的血,走到孟朗前面蹲了下来。
“已经结束了,你可以回营了。”
孟朗抬头,看着红袖,嘴角轻轻咧了咧,却又很快闭上了。
“这是我第一次上阵杀敌,我以为我会死在这里。”
“这不是我第一次杀人,可感觉不一样。”红袖看着自己的指甲“我说过,你的命,是我的,在我还没有决定要不要杀你之前,你是不能死在敌人的刀下或者马蹄下的。”
“红袖,谢谢你。”孟朗握着刀柄起身,整个人在夕阳的余晖里摇摇晃晃的“如果不是你,我也躺在这里了。”
“有人来了,我先走了。”红袖一个转身,隐没在了血色的战场上。
孟朗回头,看见了大唐的援军,他往前走了几步,看了看手中的战刀,松手,将它扔到了一旁。
骑着战马的将军,威风凛凛的到了他跟前,居高临下,审视着这个满身是血的士兵,待看清楚他衣裳的颜色之后,问了句“你是我大唐的兵?”
孟朗没有说话,而是直接跪在了地上。
“将军问你话呢,回答!”一旁的副将用长矛指着孟朗。
“我是大唐的兵,我叫孟子霖。”
“查!”将军没有回头。
“是!”副将领命而去,很快就又转了回来“回将军的话,咱们营帐里的确有个叫孟子霖的,是今年刚来的新兵。”
“很好,孟子霖,将你的头抬起来。”
孟朗抬头,看着将军的脸。将军的脸,很黑,且脸上还带着一道刀疤。那刀疤,应该也是在战场上留下的。
“孟子霖,你怕死吗?”
“怕!”
“既然怕死,为何还要英勇作战?”
“因为我不杀他,他就要杀我,我没办法。”孟朗老老实实的回答,然后听见那个骑在马背上的将军爆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
他说“好,我就喜欢你这样怕死的。来啊,赏我们大唐这个英勇作战的士兵,赏我们大唐这个怕死的孟子霖。”
孟朗抬头看着将军,脑子晕乎乎的,似乎压根儿就没听明白将军的话。
此次战役之后,孟朗在营帐里躺了三天。这三天,他一直躺着,没有出门,没有说话,几乎连饭都很少吃。三天后,他从床上爬了起来,对着站在床边的红袖说“以后,还是叫我孟子霖吧。我怕是,再也做不会孟朗了。”
红袖看着他,点了点头。
孟朗一共上过五次战场,每一次都是生死攸关,却又每一次都能在红袖的帮助下死里逃生。很快,他一个毫无身份背景的小兵,就被提拔成了军中的副将,他的身份变得跟当初欺负红袖的那个人一模一样了。成为副将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查访红帐,将里头那些好人家的姑娘都给放了出去。尽管,因为他的多事,得了将军的训斥,却赢得了红袖的好感。
战事平息之后,将军要孟子霖随他一起返回洛阳,孟子霖没有拒绝。他原就不喜欢边关的生活,更惧怕一次次上阵搏杀。虽说有红袖护着,可红袖却不能一直护着他,他很清楚,自己所取得的战功,只有一小半是属于自己的,另外一大半是属于红袖的。
在离开军营之前,孟子霖去了红袖的埋骨地,他原是打算将红袖的尸体挖出来,待焚烧成骨灰之后与红袖一起将其送回家乡,也好让她真正的入土为安。可当他把那些覆盖在红袖身上的泥土刨开时,却发现,红袖竟跟刚死的时候一样,尸体没有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