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间,虎岭关破败的邺字大旗随着清风飞扬。
在大旗之下,坐着一老一少两名甲士。
老一些的是伍长,年轻一些的是今年才刚入伍的新兵蛋子。
又是一天生死相搏的攻防战过去了。
不知道有多少兄弟,有多少同袍已经没办法在站起来了。
虎岭关内守军有五万众,在加上陆陆续续过来支援的地方郡军,如今在虎岭关内林林总总加在一起也有十万众了。
二十五万的齐军这几日来接连不断的对虎岭关进行猛攻,仿佛要将人的神经崩断。
甚至在有些时候,晚上也不会让虎岭关内的士卒闲着,齐国轻骑会成群结队的向虎岭关城头射出燃火箭矢进行袭扰。
年轻甲士依靠着城头叹息了一声,仰头看着天空。
伍长见他这番模样,会心一笑说道“怎么,上了战场之后,就知道战场上的可怕了吧,下次你小子可别和我吹嘘什么来当兵就是为了打仗了,天下太平多好,打什么仗打仗,要是有一天可以不用打仗了,我也可以退伍回家讨老婆生孩子去了,哪里还愿意在这个地方受这罪。”
年轻甲士长得细皮嫩肉的,老伍长记得这人刚来的时候,身上还穿着绸缎,不用细想也知道这应该是哪个家族的世家子,不知道抽了什么风就跑到边境来了。
先前的时候,老伍长也不愿意搭理这个面容英俊的文弱书生,可后来在两次虎岭关出兵剿匪的时候,这年轻人砍掉那些匪兵的脑袋连眼睛都没眨一下,这倒也让老伍长有些刮目相看了。
“天下太平也是打出来的。”
年轻甲士笑了笑,从腰间解下水囊喝了口水之后将水囊递给伍长,说道“这世上有谁不喜欢天下太平,又有谁想要打仗,想要死在战场上呢,只是世道就是这么个世道,天下也就这么一个天下,不打怎么办,难道就等着挨打?”
“对了伍长,我好像一直都没听你提起过,你为什么来参军。”
“我?”
伍长喝了口水将水囊地还给年轻甲士,说道“我之所以来当兵,就是因为老爹老娘都死了,家里面什么都没有,就想着能找个吃饭的地方,所以就来了,谁知道在军营里一待就是这么久。”
邺国民风彪悍,邺人尚武,甚至在背地里被诸侯列国称作邺人和蛮子,意思便是说邺人蛮不讲理,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
甚至在诸侯列国当中还流传,邺人都是一群未开化的邺人,这使得邺国人在诸侯列国的百姓心中形象千奇百怪。
年轻甲士仰面望天,问道“伍长,你说我们明天还会活这么?”
“当然会活着……”
伍长缓缓地站起身来,抬头望向城下,笑道“况且就算死了又怎样呢,死了我也依旧死在了家乡,比起那些死在他乡的袍泽不知幸运了多少。”
老伍长从军十几年了,从他这一伍当中走出来的士卒不知道有多少,他只认自己没什么大本事,能交给自己伍中士卒的也只是一些活命的本事,但这些也都是之前的那个伍长教给他的。
军营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一批人接着一批人的来,一批人接着一批人的走,铁打的军营流水的兵。
这就像是一段人生的旅途,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在这段旅途当中活下来,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在这段旅途当中收获自己想要的东西。
但在这样一个乱世,绝大多数在这段路途当中的人都没有活下来,也都没有收获自己想要的东西。
伍长很庆幸,自己能活到现在,也很庆幸自己没有死在齐国的战场上。
好像从那个人出现,将那些战士袍泽的尸体带回来的那一刻起,老伍长这个曾经贪生怕死的人,竟然也生出了与虎岭关与袍泽共存亡的信念。
反正自己死了也有袍泽给自己收尸,也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