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的第一个皇宫里的人,就是你蔡常侍。也许你已经不记得四年前我的样子了,但是我却记得你的样子,那个时候的蔡常侍仪表堂堂,看上去正气凛然,似乎,和现在大相径庭啊······”
蔡伦的头埋的更低了,他只觉无地自容,浑身如火炙一般。这么多年来,他习惯了宫里的虚与委蛇,习惯了无休止的斗争倾轧,甚至都习惯了按照郑众的吩咐去做那些违背自己良心之事。至于从前的自己,他早就忘了,他更不奢望任何人记得。
可是她却记得。那么一个美丽的,高高在上的,那么一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女人,竟然记得他一个卑微的内侍曾经的样子。
“不管怎样,蔡常侍既然这么做了,我就当做你是良知未泯,善心尚存。”邓绥坦直道“但我想提醒你一句,像这般左右为难,进退失据,恐怕最终只会将自己陷入万劫不复之地。蔡常侍聪慧过人,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蔡伦浑身一颤,他怎会不明白邓绥的意思。
现在的他,仿佛站在一个荆棘密布的岔路口,面对着两条漆黑看不见亮光的路,稍有不慎就会遍体鳞伤,甚至堕入深渊。他没有办法漠视自己的天性,成为郑众所期待的那把杀人不见血的刀,但他又不敢,也不愿与之对抗。恰如邓绥所言,此时此刻,他左右为难,进退失据,像是被撕裂了一般。
从安福殿出来的时候,正是日暮。
落日最后一抹余晖斜射在章台殿的鎏金飞檐上,一行南归的雁穿过被夕阳染红的云霞,远远望去,天与地,与古老的皇宫浑然如一幅磅礴而凝重的画卷。
蔡伦缓缓闭上了眼睛,时隔多年后,不知还能否感知到最初的那份初心。